極早期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可用于一些重要的場所,如數據庫機房、檔案室、高潔凈廠房及博物館等,那么其優點是可以提前3-6小時預警,對于極早期的火災預防來說非常重要,那么現在市場上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都是一樣的嗎?這個問題其實相關的規范中已經給出答案了,下面來給大家細解下。
規范《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 DB11/1026-2013中,在第3.1一般規定條例下3.1.3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系統設計時,應根據被保護區域的大小、環境狀況、被保護對象的位置及防護等級,選擇適合的探測器類型。
這句話的意思說明了目前廠家所生產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存在不一樣的,而根據市場上現在在售的產品,主要是安功能劃分為了兩類:
第一類是具備報警功能,也就是功能除了具有煙霧探測功能外,還具有復位、消音、自檢等功能,可以獨立使用,可對報警信號進行本地或遠程輸出,這個軍巡鋪品牌的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功能就包括;
第二類則是僅具有探測功能,不具有復位、消音、自檢等功能,不能夠脫離消防報警控制器而獨立使用,所有對探測器的操作均要通過消防報警控制器來完成。
那么如果不了解產品選擇的是第二類的話,是要結合報警設備來聯動使用的,而采購第一類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客戶,可以單獨設置,當然也可以聯動其他報警設備使用。
其實目前市場上,如果按照靈敏度來劃分的話,在以上分類的基礎上,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按照單個采樣孔的最高靈敏度又可分為:普通型、靈敏型及高靈敏型三個等級,采購的時候可以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及需求來確定。